2013-12-20 18:25:38 公務員考試網 http://m.qngfsy.com/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公共政策不應采用“夜間突襲”的方式,應該切實保障公眾的參與權,將尊重民意落到實處。即使公共政策開放討論可能會帶來一些負面影響,政府也必須權衡一項決策的暫時成本與公共政策長期成本的利害。
12月15日晚,天津市政府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宣布從2013年12月16日零時起在全市實行小客車增量配額指標管理,增量指標必須通過搖號或競價方式取得,并將自2014年3月1日起按車輛尾號實施機動車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尾號與北京一致。(12月16日《中國新聞網》)
政府部門采取“夜間突襲”的方式發(fā)布機動車限購的重要措施,幾乎不給市民任何緩沖期。政府的考慮,可能是為了防止市民搶購、集中上牌,從而影響社會穩(wěn)定和公平,也影響政策實施效果。這種擔憂表面上看似有些道理,實際上并非如此。這種“夜間突襲”式的政令發(fā)布,在很大程度上忽視了民眾的意見表達,將給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造成長期難以彌合的傷害,得不償失。
在現代政治文明的語境下,公共政策涉及公共利益,因此特別強調決策的科學性和政策的可接受性,而要提高決策科學性和政策可接受性,就需要程序規(guī)范來做重要保障。一般來說,公共政策的制定,應該遵循四個步驟:一是政策目標的確定,特別強調通過民主參與實現公眾對政策目標的認同;二是備選方案的設計,包括實踐主體、行動的方法、手段、時空環(huán)境等;三是在對方案價值、方案可行性、方案效果、方案風險等進行論證評估的基礎上進行備選方案的篩選;四是通過一定的集體決策形式完成政策方案的最終抉擇與合法化。
無論如何,尊重民意是現代政治文明的核心要義,民意征集是公共政策不可分割的環(huán)節(jié)。2011年3月,《中國青年報》的一項調查顯示,多達94.5%的人表示,應把民意調查納入公共政策制定程序。在城市的發(fā)展中,如何“控量、防堵、治霾”,各地慣用的“限號限行”,一直被質疑有“懶政”嫌疑,甚至令很多人擔憂可能加劇社會不公,很可能將城市公共道路資源變成高收入者和公車的特區(qū)。各地具體實行的“限號限行”方案,實際上也存在不同的聲音,并不時有民間建議提出。在是否必須“限號限行”都還沒有共識的基礎上,又采取“夜間突襲”的方式實施,就更加不妥了。
2012年7月18日的《人民日報》曾刊登《理性引導公民公共精神》一文,一方面強調“公民對公共事務的積極參與,是一種公民美德,更是一種社會資本,能為民主政治的發(fā)展奠定良好基礎,而民主政治的發(fā)展也會為公共精神的成長提供有利條件”;另一方面則痛批了“不少人認為,政治是國家的事,老百姓參不參與沒有多大關系”的現象。無論天津“夜間突襲”的初衷如何良善,也無論它真正實行后會取得怎樣的實效,這都是一種迷信“單邊行動”的陳舊決策模式,說輕點是不尊重民意,說重點是剝奪了公眾的參與權。
面對政府的公共政策“夜間突襲”,盡管大多數民眾會無奈接受,少數“用腳投票”的民眾也會在“嚴格執(zhí)法”之下低頭,但這并不表明“夜間突襲”的模式很好。每一次夜間突襲,就會給政府的公信力造成一次傷害,就會讓公眾的積極參與意識淡化一份,久而久之,政府所有政策的成本都會在無形中加大。那個時候,即使政府躬身“問政于民”,民眾也不一定愿意回答政府之問,甚至會對制度內的公共政策無動于衷,溢出常軌的民意一旦在“沉默中爆發(fā)”,就將變成極端事件、難以應對。
因此,公共政策不應采用“夜間突襲”的方式,應該切實保障公眾的參與權,將尊重民意落到實處。即使公共政策開放討論可能會帶來一些負面影響,政府也必須權衡一項決策的暫時成本與公共政策長期成本的利害。實際上,如何推動那些暫時難以獲得大多數民意支持卻又不得不施行的公共政策,正是對執(zhí)政能力的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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