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15 11:15:08 公務員考試網(wǎng) http://m.qngfsy.com/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昨天下午,房山區(qū)政府新聞辦公室發(fā)布通報稱,6月8日10點左右,房山區(qū)警方接到多名家長反映,天泰新景鶴立幼兒園有多名兒童手部等身體部位出現(xiàn)針眼,相關部門隨之展開調查。
據(jù)調查,該幼兒園是一所民辦幼兒園,法人代表為張鶴立,園長為李躍麗,于2014年1月8日經(jīng)房山區(qū)教委會同相關部門批準成立,隸屬于河南鄭州鶴立教育集團,該集團在全國各地有數(shù)十所幼兒園及其他辦學機構。涉事的4位年輕教師均不滿20歲,其中3人是鄭州鶴立幼師中等專業(yè)學校學生,目前還在畢業(yè)前實習階段。
涉事的5名教師賈某、楊某、王某、陳某和汪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分別在6月8日和9日依法被房山警方刑拘。截至6月11日,楊某、賈某、王某、陳某等4人供述,存在使用大頭針扎傷兒童身體的行為。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工作中。
同時,房山區(qū)教委責令幼兒園限期整改并開除涉事教師,同時對幼兒園其他教師進行警示教育和對幼兒園的辦學行為進行排查。此外,房山區(qū)教委責令鶴立幼兒園安撫家長并承擔受傷兒童的醫(yī)療費用。對于要求退園退費的學生家長,幼兒園需無條件滿足。據(jù)孩子小雨(化名)的父親介紹,目前多名家長已經(jīng)向幼兒園提出了學生轉園的要求。
事發(fā)后,房山區(qū)教委對全區(qū)幼兒園進行排查,要求各幼兒園對所有教師進行安全法制和師德教育,要求全區(qū)幼兒園進行自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整改。同時,房山區(qū)教委相關部門啟動對已審批的民辦幼兒園復審、排查工作。
昌平一幼兒園3名老師針扎孩子被刑拘
昨天下午,記者從昌平警方獲悉,童學園幼兒園3名老師存在扎孩子的犯罪事實,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刑事拘留。該3名老師來自兩個班級,分別為陳某、張某及周某。該幼兒園多名家長反映,孩子身上現(xiàn)針狀紅點,家長懷疑系幼兒園老師所為,之后警方介入調查(本報6月10日報道)。
昨天下午,該幼兒園寶寶班家長強女士介紹,班上又發(fā)現(xiàn)3名孩子身上有針眼。其出示的視頻顯示,孩子文文(化名)稱扎人老師姓康。此前已發(fā)現(xiàn)12名孩子身上有針眼。目前,3名孩子家長已報警。3名家長均稱,從孩子處了解到,老師不止扎過這幾個孩子,很多孩子都被扎過,“針眼愈合得快,很多家長可能發(fā)現(xiàn)不了”。
昨天下午,記者電話聯(lián)系了寶寶班康老師,對方稱具體情況問園長。隨后,記者聯(lián)系了一名李姓園長,其稱暫未獲知又增3名身上現(xiàn)紅點學生。李園長表示,尚未從警方處獲悉3名老師被刑拘的消息,但根據(jù)記者所述的警方說法,被刑拘的3人應為小二班和小三班老師,“幼兒園不想隱瞞事實,如果確實存在問題決不姑息”。
追訪
5月18日,多名家長舉報稱,昌平賽亞寶貝藝術幼兒園老師用教棍體罰孩子,致多名兒童身體部位出現(xiàn)淤青。事后,兩名涉事老師因故意傷害他人被警方行政拘留。此次,房山、昌平兩幼兒園連續(xù)出現(xiàn)多名孩子被老師針扎事件,涉事老師均因涉嫌尋釁滋事罪,分別被兩地警方刑事拘留。對比三次事件,為何處理結果不同,京華時報記者采訪雄志律師事務所律師姜健進行解答。
1 為何老師針扎孩子涉嫌尋釁滋事?
姜健分析,由于尋釁滋事罪名是比較寬泛的處罰,很多犯罪行為都可以構成尋釁滋事。而判定犯罪行為是否屬于故意傷害,一般需要滿足傷者的傷情達到輕傷以上,并且其犯罪行為具有一定指向性,所針對的對象比較明確等要求。涉事老師用大頭針扎傷學生一般不會對學生造成輕傷,所以并不滿足故意傷害罪的基本要求,按照尋釁滋事進行處罰沒有問題。
2 為何老師扎孩子被刑拘而非行拘?
姜健解釋,我國對于刑事處罰的要求一般比較嚴格,刑事處罰結果會填入個人檔案,對個人的影響比較大,對涉事老師進行刑事拘留是一種比較嚴厲的處罰方式。但是考慮到涉事者的教師身份,而且被傷害的學生人數(shù)多,學生歲數(shù)小,該事件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警方對涉事教師采取刑事拘留是有法律依據(jù)的。
姜健還分析稱,對于幼兒園的管理者來說,其并不具有對孩子的傷害行為,其所承擔的只是對錄用教師的審查和管理責任,所以幼兒園管理者只需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由相關教育部門進行處理。(記者聶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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