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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探索研究生綜合考核制度

2015-03-04 16:39:59 公務員考試網 http://m.qngfsy.com/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14日,教育部發(fā)布《關于改進和加強研究生課程建設的意見》,旨在更好地發(fā)揮課程學習在研究生培養(yǎng)中的作用,提高研究生培養(yǎng)質量!兑庖姟诽岢觯ε囵B(yǎng)研究生的知識獲取能力、學術鑒別能力、獨立研究能力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并加強學術規(guī)范和學術誠信教育。

培養(yǎng)單位要轉變只重科研忽視課程的傾向

教育部要求研究生培養(yǎng)單位全面承擔課程建設責任,加強對課程建設的長遠和系統(tǒng)規(guī)劃。切實轉變只重科研忽視課程的實際傾向,把課程建設作為學科建設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將課程質量作為評價學科發(fā)展質量和衡量人才培養(yǎng)水平的重要指標。

同時,還要求培養(yǎng)單位把課程建設、教學改革和教學管理工作納入學校和院系工作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加大考核評價指標權重,提升課程教學工作地位。

課程體系以創(chuàng)新能力培養(yǎng)為重點避免單純因人設課

《意見》提出,要把培養(yǎng)目標和學位要求作為課程體系設計的根本依據。完整貫徹本學科研究生培養(yǎng)目標和學位要求,重視課程體系的系統(tǒng)設計和整體優(yōu)化。堅持以能力培養(yǎng)為核心、以創(chuàng)新能力培養(yǎng)為重點,拓寬知識基礎,培育人文素養(yǎng),加強不同培養(yǎng)階段課程體系的整合、銜接,避免單純因人設課。

同時,還要求探索將在線開放等形式的課程納入課程體系的機制辦法,并鼓勵培養(yǎng)單位與企事業(yè)單位合作開設實踐性課程。

嚴格審查新開設課程定期審查已開設課程

根據《意見》,將建立完善新開設課程申報、審批機制,明確課程設置標準,堅持按需、按標準審查課程。對于申請新開設課程,應從課程的目標定位、適用對象、課程內容、教學設計、考核方式、師資力量、預期教學效果等方面進行全面審查。

對初步審查通過的新開設課程,應加強對課程開發(fā)的指導監(jiān)督,通過試講等確認達到預期標準的,方可批準正式開設。對已設置課程,將進行定期審查,保證課程符合培養(yǎng)需要、保持較高質量。對于無改進可能或改進后仍不能達到要求的,應及時調整任課教師另行開設或停止開設。

形成靈活的選課機制支持研究生按需擇優(yōu)選課

《意見》要求形成開放、靈活的選課機制。建立完善研究生跨學科、跨院(系)和跨校選課的制度機制,支持研究生按需、擇優(yōu)選課。

擴大研究生的課程選擇范圍,增加課程選擇和修習方式的靈活性。在相對集中安排課程學習的同時,支持研究生根據培養(yǎng)需要在論文工作階段修習部分相關課程。

探索建立課程學習綜合考核制度分流或淘汰部分學生

《意見》指出,要探索建立課程學習綜合考核制度。根據學校、學科、博士和碩士層次的實際情況,結合研究生中期考核或設立單獨考核環(huán)節(jié),對研究生經過課程學習后知識結構、能力素質等是否達到規(guī)定要求進行綜合考核。

對于綜合考核發(fā)現問題的,指導教師和培養(yǎng)指導委員會要對其進行專門指導和咨詢,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課程補修或重修,確有必要的應對培養(yǎng)計劃做出調整,不適宜繼續(xù)攻讀的應予分流或淘汰。

提高課程建設和教學工作在教師績效工資分配中的比重

《意見》提出要加大對教師參與課程建設和教學改革的激勵與支持。深化教師薪酬制度改革,提高課程建設和教學工作在教師薪酬結構中,特別是績效工資分配中的比重。將承擔研究生課程建設和教學工作的成果、工作量以及質量評價結果列入相關系列教師考評和專業(yè)技術職務評聘要求。加大對教師承擔研究生課程建設和教學改革項目的資助力度。

完善制度體系,強化政策措施,引導和要求教師潛心研究教學、認真教書育人。明確研究生課程任課教師資格要求,加強對教師的教學指導與服務。支持教師合作開發(fā)、開設課程,鼓勵國際和跨學科合作。(記者 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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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huatu)
華圖教育:huatu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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