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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看病"是一個民生公約數(shù)

2013-11-22 11:57:09 公務員考試網(wǎng) http://m.qngfsy.com/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日前,全國多地出臺文件,如果市民因患大病造成生活困難,可以憑醫(yī)療證明提取本人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該政策一時間引發(fā)輿論沸騰。據(jù)了解,早在2007年肇慶市就在廣東省率先實施大病提取公積金,自運行以來,肇慶每年都有上千萬元公積金用于看病的金額。也就是說,平均每月公積金用于“看病”上的錢接近百萬元左右。(11月21日《中山日報》)

  民間社會對“公積金看病”政策莫衷一是,反對者主要有兩個理由,一是“公積金看病”有悖法制,《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guī)定“住房公積金應當用于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一些地方拿公積金看病就是“挪作他用”,二是“公積金看病”是拆東墻補西墻,公積金看完病后,住房問題怎么辦呢?而在筆者看來,這兩個理由都很值得斟酌。

  先說違反規(guī)定問題。事實上,2005年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中規(guī)定:“遭遇突發(fā)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睆暮蠓▋(yōu)于先法的角度看,“公積金看病”并不違規(guī)。而從現(xiàn)實層面講,《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也有向《指導意見》看齊的必要。長期以來,被規(guī)定為“?顚S谩钡淖》抗e金,使用狀況并不理想。住建部的一份通報就顯示,全國發(fā)放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只占當年繳存額的46%,通過公積金貸款的人數(shù),更是占繳存職工人數(shù)四分之一不到。面對大量的資金閑置,政策允許公民拿這部分錢去救急(提高公積金使用效率),顯然更顯人性化。更何況,住房公積金本來就“屬于職工個人所有”,而個人所有財產由個人做主拿去看病,也說得過去。

  再說“拆東墻補西墻”問題。事實上,拆東墻補西墻并非完全絕對的下策,在“東墻”相對“西墻”更亟待補時,先補上“東墻”,待日后條件成熟再回過來補“西墻”,倒不失為曲線進步之策略。所謂“救急不救窮”、“打油不打醋”也是同一道理。從輕重緩急的角度出發(fā),治病救人顯然先于改善住房——對于公民而言,一旦患了大病,若因大額“自費”而無力負擔時,就有可能先賣掉自己住的房子以解燃眉之急,何況公積金。反過來,若公積金賬戶中明明有一筆“閑錢”,但卻不能用于治病救命,何嘗不令人尷尬?肇慶推行這一政策6年來所取得的成效,也證明了公積金在“救急”方面有著重要的現(xiàn)實作用。

  說到底,人們對“公積金看病”的爭議,在于該政策觸痛了兩大民生難題的神經(jīng):住房難和看病貴;任何一條神經(jīng)被傷害,都會讓民生這個機體呈現(xiàn)病態(tài)。而在社會保障水平有限的現(xiàn)實中國,一些地方推行“公積金看病”倒不失為積極尋求這兩大民生問題公約數(shù)之舉。盡管這個公約數(shù)不是最大的,但它至少因其靈活性而更加貼合民生產品需求的先后排序。當然,“公積金看病”盡管可行甚至可贊,但卻絲毫不能成為政府轉嫁社保責任的權宜之計,相反,各級政府更該高度重視群眾看病難問題,盡最大可能提升社會醫(yī)保水平。唯有國家給予群眾持續(xù)可靠的民生供應,社會保障制度才不會在“拆東墻補西墻”中坡腳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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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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