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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回應遛狗絆死老人逃離現(xiàn)場:不在乎別人怎么評價

來源: 北晚新視覺網(wǎng)2020-08-21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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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23時40分許,小月(化名)和小一歲的弟弟終于回家了。她的父親羅楊(化名)說,這兩個孩子有時凌晨兩三點才回,也不知道是去哪里玩了。

在廣東佛山市順德區(qū)杏壇鎮(zhèn)的這個偏遠社區(qū),小月是大家眼中的“問題少女”,F(xiàn)在,作為“老人被狗繩絆倒后身亡”事件里并不光彩的女主角,她又一次在鎮(zhèn)上“走紅”了。

不到13周歲的小月即將升入初中。事發(fā)監(jiān)控里,她快速跑離昏迷老人身邊的一幕,引發(fā)網(wǎng)上鋪天蓋地的負面評價,但她說,

“不在乎別人怎么評價”“愛怎么評價就怎么評價”。

19日的深夜,小月對澎湃新聞稱,事發(fā)當日,“經(jīng)狗主人母親的同意”,她牽大白狗出來玩;老人被絆倒后,她就想著把狗還回去,于是牽狗離開了現(xiàn)場,“跟民警也是這樣說的”。這是小月首度對外發(fā)聲回應,距離事發(fā)時間已是54個小時后。因狗主人一家婉拒采訪,小月的說法無法驗證。

官方通報顯示,“初步判斷該事件為意外事件”。

澎湃新聞了解到,8月18日下午,不幸離世的老人出殯了,當晚相關后事處理完畢。多位當?shù)鼐用裾f,考慮到小月家、狗主人家都經(jīng)濟困難,老人的家屬沒有追究他們的責任。羅楊也稱,他家沒有賠錢。

8月19日下午,杏壇鎮(zhèn)宣傳文體辦相關負責人向澎湃新聞表示,鎮(zhèn)政府的職能部門都在積極協(xié)調(diào)各方開展善后工作,會加強有關養(yǎng)犬安全的宣傳教育。

狗主一家生活在一棟舊磚房里,屋前有一小院。當?shù)鼐用穹Q,經(jīng)?吹酱蟀坠繁凰┰谠鹤永。

遛狗中的一次“意外”

羅水社區(qū)距離杏壇鎮(zhèn)政府約2公里,這里是城鄉(xiāng)結合部,在全社區(qū)約4000人的常住人口中,戶籍人口超六成。

社區(qū)內(nèi)多是自建房,房屋較為老舊,一條長約200米的“中心街”兩側分布居委會、市場、幼兒園、藥店、超市等。白天,“中心街”有人擺地攤賣菜、賣水果,晚上有夜宵攤。包括很多老人在內(nèi),附近的居民都喜歡來此休閑。

意外就發(fā)生在這條街一處路口,時間是8月17日16時許。

事后曝光的監(jiān)控視頻顯示,穿白上衣、黑短裙的女孩牽一只大白狗走在“中心街”上,大白狗突然掙脫女孩的手,跑了,女孩快步去追。大白狗再次出現(xiàn)在鏡頭里時,是在追逐一條體型稍小的狗。一名白發(fā)老太站在路口。小狗從老太身旁快速跑過,大白狗隨后追來,但狗繩尾端絆倒了她。老人被絆得騰空后俯面摔下,躺在路上沒有了動靜。隨后,追狗的白衣女孩路過老人身邊,看了一眼,大白狗沒有繼續(xù)追逐。女孩此時朝反方向快速奔跑離去,大白狗追著她,雙雙離開現(xiàn)場。

綜合多位目擊者的說法,老人倒地后,很多人過去看,發(fā)現(xiàn)老人一動不動,其臉部朝地受傷,流了一灘血。當時,圍觀的人很多,因都沒急救專業(yè)知識,沒人敢上前去查看。很多人打了110、120,也有相熟的街坊去喊老人,她沒有反應。十多分鐘后,在附近衛(wèi)生站工作的醫(yī)生趕了過來,給老人的胸部做按壓,按壓持續(xù)了五六分鐘。隨后,救護車趕到,老人被送往醫(yī)院搶救。

一名在附近一家藥店上班的目擊者說,“當時,看到有給老人輸液,老人也有微弱的呼吸,我還以為把老人救了回來。”參與急救的衛(wèi)生站醫(yī)生接受媒體采訪時也說,他給老人把脈時,發(fā)現(xiàn)老人的呼吸很微弱。遺憾的是,老人沒能救回來。

第二天,這段監(jiān)控視頻在網(wǎng)絡熱傳,引爆輿論場。當晚,杏壇鎮(zhèn)政府通報稱,“初步判斷該事件為意外事件”。

監(jiān)控視頻里牽狗的女孩就是小月。官方通報稱,小月把另一村民羅某拴在家門口的大白狗牽出來玩,隨后發(fā)生意外。

“能活到一百歲”的老人

不幸離世的老太叫麥某,今年88歲。在當?shù)厝擞∠笾,麥某身體硬朗,走路不吃力,幾乎每天出來散步。

從麥某家到“中心街”,上了年紀的人通常要走15分鐘左右。街上的人經(jīng)?吹禁溎骋粋人出來吃早餐、買菜,有時單純是來街上坐坐。當?shù)鼐用裾f,“中心街”比較熱鬧,老人喜歡來這里玩,可以聚在一起聊聊天。

一位跟麥某相識的老人說,麥某只有一點高血壓,若不是這次意外,“能活一百歲”。她的鄰居和當?shù)厝硕颊f,她很和善,喜歡逗小孩玩。

麥某的親屬謝絕了媒體采訪。據(jù)當?shù)鼐用窠榻B,麥某有三個兒子、兩個女兒,家庭條件都不錯,不少后輩都有體面的工作。事發(fā)后,麥某很快被火化,于8月18日下午出殯,當晚后事處理完畢。

19日下午,羅水社區(qū)居委會工作人員表示,政府找過小月家、狗主羅某家、死者麥某家屬等三方溝通,善后工作基本完成了。杏壇鎮(zhèn)宣傳文體辦相關負責人表示,18日,鎮(zhèn)政府對麥某的家屬進行了慰問,相關職能部門都在積極協(xié)調(diào)各方開展善后工作;麥某家屬也請代為轉達,他們對老人過世感到悲痛,希望大家不要再傳播老人摔倒的視頻。

監(jiān)控視頻中,大白狗曾追趕另一只未系狗繩的狗。有當?shù)鼐用穹Q,這是一只流浪狗,事后不知所蹤。這只狗是否有主人?有沒有被抓到?杏壇鎮(zhèn)宣傳文體辦相關負責人回應稱,“還在了解中”。

在“中心街”擺攤的攤主說,出事后,很多人都怕,這幾天上街的老人少了,遛狗的也少了,連擺地攤的都比平時少了。

杏壇鎮(zhèn)宣傳文體辦相關負責人表示,下階段,鎮(zhèn)政府會進一步加強有關養(yǎng)犬安全的宣傳教育,印發(fā)宣傳單張、到村、社區(qū)派發(fā)給市民,提高市民的意識,并嚴格按照今年5月1日開始實行的《佛山市養(yǎng)犬管理條例》開展養(yǎng)犬管理工作。

澎湃新聞記者19日走訪看到,在外活動的狗不多,均系有狗繩,并有主人牽引。

“有名的困難家庭”

大白狗主人羅某的家在河邊,是一棟老舊的一層磚房,帶一個小院,距離事發(fā)地點約300米。事發(fā)后一直家門緊閉。

多位當?shù)鼐用裾f,羅某和母親一起居住,羅某今年50多歲,喜歡養(yǎng)狗,經(jīng)常看見大白狗被拴在院子里,也看見過小月遛大白狗。有居民說,大白狗體型大,估計有八九十斤。另有居民稱,大白狗是別人送給羅某的,也有人從羅某手中買過狗養(yǎng)。

該事件在網(wǎng)絡發(fā)酵后,責任如何劃分,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之一。因這是一起不能事先預見的意外事件,且小月的年齡不滿14歲,可以確定的是,小月無需承擔刑責,因此本案是一宗民事侵權案件。

在民事責任劃分上,不同律師也有不同見解。澎湃新聞此前報道,有律師認為,本案中牽狗女孩需承擔全部侵權責任。狗的約束繩若是被擅自解開,狗主人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也有律師認為,作為動物飼養(yǎng)人,狗主人應承擔無過錯責任,即無論是否有過失,所養(yǎng)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動物飼養(yǎng)者(即狗主人)均需承擔責任。

多位當?shù)鼐用裢嘎,狗主羅某和小月的父親都沒什么正式工作,收入微薄,兩家都是羅水有名的困難家庭;考慮到這一情況,麥某的家屬沒有追究,更沒有要求他們賠償。

麥某的一位鄰居稱,狗主羅某一方曾給麥某家屬一個“紅包”,有一萬多元。另一位居民提供的視頻顯示,一位和狗主一家相識的當?shù)厝嗽谖⑿湃和嘎,她曾跟羅某母親說,事情已經(jīng)發(fā)生,要向死者家屬表達一點心意,羅某母親表示打算給5000元,她說5000元太少了,至少得一萬以上,但羅某母親稱,家里太窮了,拿不出來這么多。

小月的父親羅楊承認,他沒有給過麥某家屬錢。他堅持認為,狗不是他家的,他們沒有責任,“如果是我們養(yǎng)的狗,一切賠償都愿意承擔”。他稱,他跟民警也是這樣說的,事發(fā)后,他沒見過狗主羅某,也沒見過麥某的家屬,都是和警方溝通的。羅楊還否認了網(wǎng)傳“其和羅某關系好”的說法,稱雙方?jīng)]什么交集。

小月和澎湃新聞稱,她跟羅某“不是很熟”,偶爾去找大白狗玩。事發(fā)當日,狗主羅某不在家,他母親在家,獲得后者同意后,她牽大白狗出來玩。狗繩絆倒老人后,她有看到老人流血,當時“心里有點亂,就想著第一時間把大白狗還回去,于是牽狗離開了現(xiàn)場”。

“問題少女”

伴隨著視頻在網(wǎng)絡上傳播的,還有關于小月家的傳言。

當?shù)厝烁嬖V澎湃新聞,在姐弟倆很小的時候,父母就離異,唯一相依為伴的父親羅楊是當?shù)厝搜壑?ldquo;爛仔”:不務正業(yè),酗酒,脾氣大,喝醉容易和人打架,多次被公安帶走……

19日上午,澎湃新聞記者來到羅楊家中。這是一棟較為老舊的兩層樓房,還是羅楊母親在世時蓋的。羅楊正在喝白酒,身上有酒氣,眼珠發(fā)紅。羅楊稱,“一天要喝三瓶”,他喝的是佛山本地酒,地上的空瓶子擺了一排。

羅楊解釋,不喝酒手會抖,怕冷,但長期酗酒,也導致肌肉萎縮,精神恍惚。他自稱喝酒后不打架,就是睡覺,多次進派出所,常是因瑣事引起,如有一次去買菜,跟人吵了起來,被拘15天。

羅楊今年46歲,身材瘦小。他告訴澎湃新聞,他曾在韶關服刑十多年,2005年出獄回家,后結婚生子。2013年7月,因感情破裂,他和妻子協(xié)議離婚,當時兒子歸他,女兒歸前妻撫養(yǎng)。2013年底,他把女兒要了回來。這些年,他在做販魚生意,這一行很辛苦,有時凌晨三四點就得出門。他還說,有時挺有錢的,就喜歡和朋友去酒吧等消費場所玩,錢很快花完,窮的時候也窮,“有時一分錢都沒有”。

在羅水社區(qū),關于小月的負面?zhèn)髀動泻芏唷A_楊直言,兩個孩子“愛偷”,也被抓到過很多次,義工、老師都為此上門過很多次。羅楊說,小月也偷過他的錢。

“你以為我支持他們?nèi)ネ蛋?”羅楊反問記者。

小月(化名)的父親愛喝酒,自稱一天要喝三瓶,家門堆了一排空瓶子。

缺失的家庭教育

小月出生于2007年10月,此前就讀距離家約2公里的小學。過完這個暑假,她將入讀初中。弟弟小榮(化名)比小月小一歲,馬上就讀六年級。

姐弟倆的成績一般,上學期間,一個月要遲到四五次。兩人都愛刷dy、玩游戲,玩到過凌晨三四點。今年疫情期間,要上網(wǎng)課,羅楊給孩子買個了智能機,看到孩子過于沉迷,他一生氣把手機砸了。

羅楊稱,孩子基本不做家務,“一個人帶兩個小孩,既當?shù)之攱,很不容易?rdquo;

但小月的說法和羅楊不盡相同,她稱,需要做家務,經(jīng)常要自己做飯,她和弟弟都是各自洗自己的衣服。小月還說,這些年,她和媽媽沒有聯(lián)系,從小就和媽媽不親,爸爸的脾氣也不好,“忍耐一下不會死”。

小月、小榮特別愛出去玩,經(jīng)常晚歸。羅楊說,孩子有鑰匙,一般情況下,兩個孩子晚上十點左右回家,如果沒回,通常就要玩到凌晨才回,“晚的時候,凌晨兩三點才回”。

姐弟倆還有離家出走、夜不歸宿的經(jīng)歷,羅楊曾發(fā)現(xiàn)他們和其他人一起到外面開房住,“十多天不回家的時候都有”。羅楊稱,孩子外出未歸,他其實也擔心,但沒有辦法管住。

這一天,小月姐弟倆又晚歸了,直到23時40分左右才回家。見有記者在家,小月有點抵觸,退到門口外,不愿進來。

“今晚去哪里,不告訴你們。”小月回到自己的房間,“私人空間不準進入。”

“不在乎別人怎么看”

8月19日上午,小月、小榮、羅楊再一次被警方帶去做筆錄。羅楊提供一段現(xiàn)場視頻顯示,警方問小月話時,她低頭不語。

羅楊不太會上網(wǎng),但清楚這一件事 :“全國都知道了”,他很擔心,這會給小月帶來壓力,他不知道該怎么去開導女兒。

“肯定有人說我拿狗去撞(老人)。” 小月對澎湃新聞說,她喜歡學校,但覺得上課沒意思,也不喜歡同學,平時不怎么和同學玩,所以網(wǎng)上的負面輿論,她不在乎,沒什么壓力,“愛怎么評價就怎么評價”。

杏壇鎮(zhèn)宣傳文體辦相關負責人告訴澎湃新聞,相關職能部門一直都有關注和幫助這個家庭,也安排了社工人員對小孩進行心理輔導。但小月稱,還沒有人對她進行心理疏導。

對于今后的打算,小月沒什么概念,“讀到哪算哪”。

“作為父親,我不是沒有責任的……我天天去找,找不到只能報警,但報警多了,民警也煩。”羅楊說,他都怕小月的脾氣,她敢跟他對著干,甚至直接拿起家中的砍刀要砍他,或稱要跳樓、跳河。

13歲的小月已經(jīng)讓羅楊看不透,“(女兒)說的話,有時是真的,有時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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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追究牽狗女孩責任!被狗繩絆倒身亡老人家屬最新回應

近日,“老人被狗繩絆倒摔地后身亡”一事引發(fā)極大關注

據(jù)警方通報

此事初步判斷為意外事件

經(jīng)調(diào)查

12歲女孩羅某牽別人家狗出去玩

狗繩意外將老人絆倒身亡

此事件中

女孩需承擔什么責任?

別人牽著自家的狗闖了禍

狗主人要擔責嗎?

老人家屬回應:沒有追究女孩責任

這起事件發(fā)生在廣東省佛山市杏壇鎮(zhèn)。有目擊者表示,視頻中的小女孩并不是白色大型犬的主人,“以前她也有拉過那個狗去玩,那天純屬是意外。”目擊者稱,白色大型犬體型很大,小女孩根本拉不。“那個女孩是十來歲而已,那狗得快一百斤。”

8月18日,佛山市順德區(qū)杏壇鎮(zhèn)鎮(zhèn)政府發(fā)布情況通報:

8月17日,羅水村民羅某(女,12歲)把另一村民羅某拴養(yǎng)在家門口的狗只牽出來玩,途經(jīng)羅水市場時狗只掙脫約束繩,在奔跑過程中狗繩意外將本村村民麥某(女,88歲)絆倒,導致麥某受傷,經(jīng)送醫(yī)院救治無效死亡。初步判斷該事件為意外事件。

據(jù)悉,老人家屬對媒體表示,不想再提此事,沒有追究女孩責任。

媒體聯(lián)系當?shù)卣笠驳弥掳l(fā)后,老人家屬尚未要求賠償。“現(xiàn)在我們各個部門在努力協(xié)調(diào)協(xié)商,最終的結果還沒有出來。”

盡管家屬目前表示不追責

但背后的責任劃分問題

仍然值得引起重視

對此,多方律師進行了解讀

律師分析:“意外事件”的定性

導致不用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專家分析,本案中法律責任認定主要分為兩個部分:

一是民事范疇,狗繩絆倒人致人死亡的侵權責任問題;

二是刑事領域,遛狗不牽繩造成老人死亡,是否應當構成刑法上的過失致人死亡罪等罪名。

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驍分析,通報中對于事件屬于“意外”的認定,對刑事責任認定有重要影響。

“官方定性意外事件,不能構成犯罪。”韓驍分析說:“《刑法》第十六條對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進行了規(guī)定,盡管造成了損害的結果,但屬于因不能抗拒或不能預見的原因?qū)е碌,不論主觀上出于故意還是過失,均不構成犯罪,因而也不受《刑法》裁量。”

韓驍說:“本案中,官方情況通報認為該事件屬于意外事件,從視頻和后續(xù)采訪信息來看,一是事發(fā)突然,二是從一般常理很難預料會發(fā)生如此情形。”

有網(wǎng)友提示,事件中的責任主體是否構成過失致人死亡?

對此,韓驍律師分析:

從客觀上,意外事件的定性阻卻了刑事責任的構成;

從主觀上,女孩的責任年齡問題阻卻了刑事責任的承擔。

“我國《刑法》(規(guī)定)刑事責任年齡是從十四周歲起算,從責任主體的認定來看,如女孩確未滿十四周歲,不能構成刑事責任承擔主體。”韓驍說。

狗主人和女孩父母

都應承擔民事責任

中央財經(jīng)大學教授、法學院院長尹飛教授表示,女孩雖然并非實際飼養(yǎng)人,但卻是當時狗的實際管理人,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因為這個時候我們講的管理人或者飼養(yǎng)人承擔,實際上還是講的是危險控制,因為狗本身它就是一個危險因素,所以說你帶著它出去,你要控制,要承擔責任。這個時候直接追責當時的實際占有人或者是管理人。” 尹飛說。

京都律師事務所趙岐龍律師也分析指出,在此事件中,小女孩從法律上屬于狗的管理者,“因為狗是在她的掌控之下。”他表示,由于小女孩是14歲以下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因此其監(jiān)護人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除了女孩一方外,狗主人也需要承擔民事責任。

根據(jù)《民法典》侵權責任法第十章規(guī)定:

第七十八條規(guī)定,飼養(yǎng)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yǎng)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八十三條規(guī)定,因第三人過錯致使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動物飼養(yǎng)人、管理人或第三人請求賠償,動物飼養(yǎng)人、管理人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進行追償。

韓驍律師分析說,在這個案例中,犬只實際飼養(yǎng)人進行相應賠償后可以對女孩一方進行追償。

趙岐龍律師則表示,無論是狗主人讓女孩幫忙遛狗還是女孩主動遛狗,都不影響狗主人責任的判定,“不能將這種大型犬只交給未成年人遛的。”

據(jù)了解,國內(nèi)不少城市對未成年人獨立遛狗有相關規(guī)定。今年年初頒布的《佛山市養(yǎng)犬管理條例》規(guī)定:應當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牽領或者攜帶犬只。

(原標題:女孩回應遛狗絆死老人逃走 愛怎么評價怎么評價)

來源:綜合澎湃新聞、上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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