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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之犯罪未完成形態(tài)

2014-11-13 14:27:16 社區(qū)工作者考試 http://m.qngfsy.com/shehui/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導讀】華圖社區(qū)工作者考試頻道同步華圖教育發(fā)布:刑法之犯罪未完成形態(tài),華圖教育網(wǎng)為了彌補廣大考生的這一短板,為大家整理了2014年社會工作者考試公共基礎知識:刑法之犯罪未完成形態(tài),希望能為參加社會工作者考試的考生帶來一定的幫助!,詳細信息請閱讀下文!

  2014年社會工作者考試即將開始,華圖教育網(wǎng)社會工作者頻道(m.qngfsy.com/a/shehui)第一時間為各位考生提供刑法之犯罪未完成形態(tài)知識重難點分析,對社會工作者考試中刑法之犯罪未完成形態(tài)將會出現(xiàn)的考點作出詳細解答,祝各位在今年的社會工作者考試中取得優(yōu)異的成績,考取理想的職位!更多2014社會工作者備考資料,請關注華圖教育網(wǎng)!

  犯罪的未完成形態(tài),是指故意犯罪在其產(chǎn)生、發(fā)展和完成的過程及階段中,因主客觀原因而停止下來的各種犯罪狀態(tài)。

  1.犯罪預備

  (1)概念:《刑法》第22條第1款規(guī)定:“為了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的,是犯罪預備。”

  (2)犯罪預備的特征:一方面犯罪預備在準備階段,另一方面犯罪預備在準備階段因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止。

  (3)處罰原則:《刑法》第22條第2款規(guī)定:“對于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2.犯罪未遂

  (1)概念:《刑法》第23條第1款規(guī)定:“已經(jīng)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2)犯罪未遂的特征:犯罪分子已經(jīng)著手實行犯罪;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3)處罰原則:《刑法》第23條第2款規(guī)定:“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3.犯罪中止

  (1)概念:《刑法》第24條第1款規(guī)定:“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jié)果發(fā)生的,是犯罪中止。”

  (2)犯罪中止的特征:

  中止的及時性,犯罪中止發(fā)生在犯罪過程中;

  中止的自動性,行為人意志以內(nèi)的原因停止;

  中止的有效性,中止的有效性指在犯罪完成以前自動放棄犯罪或者有效地防止犯罪結(jié)果的發(fā)生。

  (3)處罰原則:《刑法》第24條第2款規(guī)定:“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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