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

事業(yè)編試用期辭職后果

2024-05-10 10:49:40 公務員考試網(wǎng) http://m.qngfsy.com/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事業(yè)單位試用期原則上不能隨時辭職,應該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得到主管的同意,只是不用承擔違約責任,而且用人單位對于在試用期間的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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