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微信 華圖教育
微信號:huatuv
+ 關注

地方公務員考試

您當前位置:公務員考試網(wǎng) > 招考 > 報考指導 > 2023年吉林省考報考指導:考察人選有哪些情形的,不

2023年吉林省考報考指導:考察人選有哪些情形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2023-01-17 11:37:21 公務員考試網(wǎng) 華圖教育微信公眾號 華圖在線APP下載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2023年吉林省公務員考試公告1月17日發(fā)布,職位表下載報名時間:1月29-2月1日,準考證打印時間:2月22日起筆試時間:2月25-26日,2023省考筆試課程網(wǎng)絡課程省考圖書。詳情請隨時關注華圖教育網(wǎng)吉林公務員頻道。

考察人選有哪些情形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考察人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1)有公務員法第二十六條所列情形的;

(2)有公務員法第五十九條所列行為的;

(3)不具備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或者不符合招考職位有關要求的;

(4)因犯罪被單處罰金,或者犯罪情節(jié)輕微,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處罰的;

(5)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6)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主義青年團團籍的;

(7)被機關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辭退未滿5年的;

(8)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9)在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舞弊行為的;

(10)政治素質、道德品行、社會責任感、為民服務意識和社會信用情況較差,以及其他不宜錄用為公務員的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公通字〔2020〕11號)所列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選的情形,均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系統(tǒng)提升班】2023吉林省考筆試系統(tǒng)提升班 原價980元現(xiàn)在直降230元

↓↓↓↓2022年省公務員考試筆試產(chǎn)品推薦↓↓↓↓
2023省考
報名人數(shù)
2023省考
筆試真題
2023省考
圖書
2023筆試
備考資料

相關內(nèi)容推薦
  2023吉林公務員考試公告
  2023吉林公務員考試準考證打印入口
  2023吉林公務員考試準考證打印流程
  2023吉林公務員考試準考證打印指南
  2023吉林公務員考試準考證打印須知
  2023吉林公務員考試準考證丟了

(編輯:圖圖)
活動推薦
熱門課程
聯(lián)系方式

貼心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識別二維碼添加客服
關注我們:后臺留言
精品內(nèi)容搶先看,專業(yè)客服答疑

貼心微博客服

微信客服:識別二維碼添加客服
驗證信息:省考
有問題找圖圖,答疑解惑小幫手

圖書

有報考疑惑?在線客服隨時解惑

公告啥時候出?

報考問題解惑?報考條件?

報考崗位解惑   怎么備考?

沖刺資料領取?

立即咨詢
華圖教育:huatuv
想考上公務員的人都關注了我們!
立即關注

10萬+
閱讀量
150w+
粉絲
1000+
點贊數(sh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