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7 13:39:05 公務員考試網(wǎng)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2021北京公務員考試官網(wǎng)已發(fā)布2021年北京公務員考試職位表,相信考生已迫不及待了,趕快點擊查看職位表詳情。
一、2021北京公務員考試各地區(qū)職位表下載
二、2021北京公務員考試相關推薦
2021年北京公務員考試招考公告解讀 | 2021京考職位表下載 | 2021京考職位分析 |
2021北京公務員考試報考指導 | 2021京考大綱解讀 | 2021京考報名條件 |
2021北京公務員考試專業(yè)目錄查看 | 2021京考考試時間安排 | 2021京考提分沖刺密卷 |
三、2021北京公務員考試常見問題解答
專業(yè)能力測試如何組織實施?
專業(yè)科能力測試由招錄機關負責組織實施?忌傻卿浾袖洐C關網(wǎng)站查詢專業(yè)能力測試安排情況,也可直接向招錄機關電話咨詢。
什么時間進行面試?
招錄機關負責面試和專業(yè)能力測試工作。面試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詳見招錄機關單位網(wǎng)站上發(fā)布的面試公告,也可直接向招錄機關電話咨詢。
四、北京公務員考試模擬試題練習
租客小趙經(jīng)房東老張的同意,將自己所租的房子(租金 2000 元/月)其中的一個臥室以800 元/月的價格租給小劉,小劉在租住期間,擅自拆除門窗造成了價值 10000 元的房屋損毀。據(jù)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 小劉應向老張賠償全部損失,但可向小趙追償
B. 小趙應向老張賠償全部損失,但可向小劉追償
C. 小趙、小劉應分別賠償老張 6000 元、4000 元
D. 小趙在支付 6000 元賠償后,可向小劉追償
【答案】B
【解析】根據(jù)題干可知,房東老張與小趙之間形成房屋租賃關系。經(jīng)老張同意,小趙將房屋轉租給小劉。老張是出租人,小趙是承租人,小劉為第三人。根據(jù)《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的規(guī)定,承租人經(jīng)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xù)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題目中, 小劉在租住期間致使房屋毀損。因此,承租人小趙應當向出租人老張承擔賠償損失。因小劉也負有保管租賃物的義務,并且是小劉的行為導致房屋損毀,故小趙向老張賠償全部損失后, 可以向小劉追償。因此,選擇 B 選項。
↓↓↓↓2024年省公務員考試筆面產(chǎn)品推薦↓↓↓↓ | |||
2024公考 面試禮包 |
2024省考 面試課程 |
2024面試 職位保護 |
2024面試 紅領培優(yōu) |
相關內(nèi)容推薦:
2024北京公務員考試公告
2024北京公務員考試面試公告
2024北京公務員考試面試名單
2024北京公務員考試面試分數(shù)線
2024北京公務員考試面試比例
2024北京公務員考試面試通知
貼心考公客服
貼心專屬客服
報名條件?
崗位選擇?
筆試科目?
面試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