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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礎知識重點:正確認識無因管理

2018-11-19 09:11:02 公務員考試網 華圖教育微信公眾號 華圖在線app下載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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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礎知識重點:正確認識無因管理

無因管理是債發(fā)生的原因之一,在事業(yè)單位的考試中也是一個比較?嫉闹R點,但是很多同學都不能正確的判斷出無因管理這一情況,我們今天就來一探究竟,到底什么是無因管理:

概念:無因管理是指沒有法定或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損失,自愿為他人管理事務的行為。管理他人事務的人,為管理人;事務被他人管理的人,為本人。

從概念中我們可以總結出來“無因管理”要滿足三個構成要件,正確掌握三個構成要件就是區(qū)分無因管理的關鍵,三個構成要件分別是:

一、沒有法定或約定的義務;

要構成無因管理,首先必須是管理人對本人沒有“法定或約定的義務”。根據這一條件可以判斷得出兩種情況不構成無因管理;

(一)依法律規(guī)定對本人應盡的義務。比如履行撫養(yǎng)、贍養(yǎng)、扶養(yǎng)、監(jiān)護、以及特定人員職務上的義務,如警察的救助行為,消防隊員的救火行為等均不構成無因管理。

(二)依約定對本人負有義務。比如,因委托、雇傭、承攬等合同約定的義務,管理人為本人管理事務乃基于合同約定的義務,故不成立無因管理。

二、為了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損失而為他人管理事務,即有為他人謀利益的目的。

(一)首先,需為“他人”事物。這里的“他人”需注意是特定的人,也就是說無因管理須有特定的受益人。如果沒有特定的收益人即使“管理了”也不構成無因管理。

比如下雪天擔心路人滑到,對路上積雪進行清掃。這種情況因沒有特定的受益人,故不構成無因管理。

(二)其次,需為“他人”謀利益,但也允許管理人在有為本人謀利益的意思同時,為自己的利益實施管理或服務行為,此時也構成無因管理。

比如,甲、乙比鄰而居,某日甲外出后其房屋著火,乙為防止火蔓延到自己家,乙去甲家撲滅大火。此時,乙的行為雖然是為了防止火蔓延到自己家,但其去甲家撲滅大火的行為則屬于為了甲的利益,因此仍屬無因管理。

(三)最后,這里的利益,按照一般情況認為屬于謀利益之行為,而實際結果并未使得本人獲得利益,也構成無因管理。

比如,小王看了天氣預報,知道臺風即將來臨,看到鄰居小李家的房屋無法抵擋,但小李又不在家,遂去買了材料為小李的房屋做了幾根支柱支撐其房屋來抵擋臺風,但臺風來后小李家房屋仍然倒塌。甲的行為雖然沒有使小李得到利益,但仍構成無因管理。

三、管理“他人”事務的行為

(一)管理他人事務,就是為他人進行管理或者服務。但是開篇我們就提到“無因管理”是債發(fā)生的原因之一,所以管理人管理的他人事務應當是適宜成為債的客體的事務。因此下列事項不能構成無因管理:

1.違法事項。比如,甲路過河邊時發(fā)現鄰居乙在和丙扭打,遂上去幫乙,在打斗中甲被打傷。甲的行為不構成無因管理,因為打群架是違法的事項。

2.不能發(fā)生債的關系的純倫理的事項。比如甲為生病乙祈禱

3.依照法律規(guī)定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或經本人授權才能辦理的事項,如結婚登記、放棄繼承、放棄遺贈等

(二)如將自己的事務誤認為他人的事務而管理,也不能構成無因管理。比如甲把自己的山羊誤認為是乙的而進行管理。

例題:甲以下的行為構成無因管理的是()

A、發(fā)現路人乙暈倒在路上,把乙送去醫(yī)院

B、幫朋友丙換了5000元賭債

C、錯把自家的雞當成鄰居丁的而飼養(yǎng)

D、為了防止鄰居戊的房屋遭受暴雨倒塌砸而砸到自家房屋,幫戊修葺房屋。

【答案】AD。解析:A選項中甲對于路人暈倒沒有法定的義務,因是路人,所以雙方也不存在約定的義務,所甲把路人乙送去醫(yī)院構成無因管理。B選項中的賭債是違法行為產生的,所以甲的行為不構成無因管理。C選項中甲雖然實施了管理行為,但卻不是為他人事務做出的,因此也不構成無因管理。D選項中甲為鄰居修葺房屋主要是為了鄰居的房屋不被暴雨沖塌,是為鄰居謀利益,只不過同時為自己的利益實施管理或服務行為,所以甲的行為構成無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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